【懿元七夕】喜欢上救命恩人怎么办

*七夕快乐鸭!这里16:20♡

*第一人称预警!有私设,是司马懿视角,注意避雷√

*1w6k+,懿元现代双箭头ooc糖【一时咕咕一时爽,赶稿之时火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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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们镇子

 

我从小生活在一个鱼龙混杂的小镇,满街都是形形色色的流氓和地痞。

我,也在这些人的耳濡目染下长大。

我的父亲在六年前的那场车祸中去世,从此,母亲便好似变了个人,从以前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到现在每日在棋牌馆里赌博度日。

于她而言,我呢,不死就行,也总是让我饿一顿饱一顿,赢钱多的时候,给我吃包子喝豆浆;输钱的时候,就干脆让我去乞讨。

但俗话说得好——十赌九输。

最后,她终是欠了一屁股债,把我丢在镇上,自己也不知跑哪里去躲债了。

我没办法,只能从此过上了乞索儿的生活,渴求从那些家里有些小钱、自恃清高的老百姓手中谋得一丝生机。

也不得不在那些混子的地盘上求生。

渐渐地,我便和那些混子勾肩搭背、称兄道弟起来,差不多有五年了,我也因一次小事,在这南门巷的混子帮这小群体中树立了威信,当了老大。

学坏了、走歪了,深V挑染、满口脏话,甚至连当街殴打女青年都干得出来。

这大概也是我能当老大的原因——够狠。

众所周知,这镇子很不太平,偷鸡摸狗都是常有的事,几年一次的杀人放火也不是没有。最重要的是,政府基本不管这儿。哦不,也不能说是不管,而是管过了,却基本没什么用。镇子里边的老百姓都固执迂腐的很,觉得自己镇上的事还得轮到外人来插手,挺没面子,特别是那镇长,还发布告让大家各干各的,别理政府的人,着实有些不给人面子,而那些政府的人,一不是自愿,二镇里人不配合,也都纷纷作罢,回去了。

说到底都是为财奔波。

所谓尘世,大抵也是如此。

 

 

2.清明时节雨纷纷

 

记得我第一次被南门巷里那帮混子称为老大,也是在清明,同今天一样,下着雨。

“老大!”雨珠不断滑落的屋檐下,一位留着黑色披肩长发、钉着耳钉、其貌不扬的中年男人指着对街被雨水包裹着的朦胧身影,朝我笑道,“您看,那儿有个毛小子,好像还挺有钱的,要不咱......”

说完,便“嘿嘿”一笑。

大概又是个叛逆期离家出走的富家少爷。

“行啊,”我坐在地上,双腿互相环着,右手撑着脑袋,背倚破旧不堪的水泥墙,略微往对街一瞥,轻笑了一声,“打死最好,把值钱的东西都拿过来。”

话音刚落,坐在我身旁一位瘦如竹竿的小青年便接了话:“懿哥,这......会不会有点亏?我看那些绑架的,都是绑了人再打电话给......”

“傻子才这样做。”没等他说完,我插了话,随即指向那个黑长发,“你,找个人一起去。”

那留着黑长发的男人得令,即刻从布满灰尘的地面上站了起来,对另一个坐在地上的五大三粗的黑肤男人道:“得嘞!二黑,咱走!”

二黑闻言,皱着眉,眯了眼,道:“不好吧,咱两个大男人,打一个十八九岁的小娃子,算不算以多欺少、以大欺小?”

“废什么话?”我有点不耐烦了,“混子没有道德底线。”

“是......是!”二黑连忙站了起来,同黑长发一齐向对街走去。

对街是居民住房的背面,没有屋檐,那少年便一直淋着雨,坐在湿漉漉的地面上,背靠墙壁,手臂环着双腿,头则埋在手臂里,脸颊同潮湿的衣服紧贴着。

真是,和我当年一样狼狈,没人要的丧家犬。

 

 

3.鸠占鹊巢

 

那是四年前的清明,也下着雨。

“喂!你小子,天天跑咱这儿来讨东西吃,是不是也该给咱点好处了?”

我跪在地上,膝盖上的衣物早已被粗糙不平的水泥地磨破,鲜红的血液混着雨水,在地上晕成一片,疼的要命,却不能动弹——身后,两个成年男人正押着我,如同待宰的囚犯。

我低头不语,对身前那男人的叫嚷声视若罔闻。

挺冷的。

雨水浸透了我破破烂烂的衣裳,头发也湿了,一滴滴雨珠在我头上舞蹈着,在双颊旁的几绺发丝上玩着滑梯。

还没等那雨珠从发丝上滑下,身前的男人便将一冰冷的物体贴在了我脸上,远比雨水要冷得多,凉到了骨子里。

我深知,这镇里的混子从来不会有一丝怜悯,会为了钱不择手段,哪怕割肾抛尸。

当然,他们不可能对自己下手。

想也不要想,我的后果将会是什么,何况已经一年了,他们的耐心,大抵早已被我消磨殆尽。

我狠了心,抱着拼死一搏的心态,用尽全力甩开身后两个大汉的束缚,没有经过大脑的思考,下意识将双手握住了刀口,猛地一拽。

双手的手心被切开了两道大口子,殷红的鲜血顺着小臂流淌到手肘,一滴、一滴,落在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啪嗒”声,尽管雨很大,在我耳中,却格外清晰。

刀依旧在我手上。

然后?

我杀人了。

鸠占鹊巢,当了老大,尽管并不光彩。

甚至还有点下贱。

 

 

4.二打一都打不过?

 

“老......老大!”

猛地,我的思绪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喊叫拉了回来。

我转头,只是望见二黑他俩浑身湿透地站在我面前,那黑长发的脸上隐隐约约有几块红肿,二黑的倒不是看得太清,不过这程度,估摸着没一个月是好不了。

他们像两条狗一样,哭丧着对我喊道:“那......那小子他......他欺负咱!”

说完,二黑还指了指对街那倚着墙、看似纯良无害的少年。

我略微眯了眯眼,面无表情道:“二打一都打不过?你们早点去死好了。”

说完,我乜了眼,望向对街。

他还是那个姿势,看不到脸,银白色的发丝湿答答地耷拉在肩上,不是很长,恰到好处那种,让人看了挺舒服。从我这角度看,这人身子骨挺瘦弱,也不知是怎么打过我们这俩二货的。

我有些不相信,蹙眉道:“你们确定?”

回答我的,是那两个废物的连连点头。

“啧。”我摇着头,双手撑地,站了起来,拍了拍手上和衣服上的灰尘,没打伞便走了过去。

雨淋多了,也就习惯了。

我缓缓踱步到他跟前,轻笑了一声。

“喂,有兴趣约个架吗?我是打劫的。”

 

 

5.有点感觉

 

在我快缚住他双手时,他的右膝猛地撞击了我的大腿,疼的要命,我却一声不吭用双手地将他两个手腕紧紧握住。

这下好,两人都动不了,谁先动谁先死。

“不累吗?咱先歇会?”我喘了口气,笑了出来,“当我小弟吗?我,司马懿。”

“没兴趣。”他没理会我的调戏,只是用直勾勾的眼光看着我,仿佛要把我一口吃下去,眼中满是恨意,声音也冷冷的,却意外地好听。

“原来不是哑巴?哈哈,叫什么?”

他轻咬了下唇,布满雨珠的脸庞闪过一丝不甘,扭过头,不再看我。迟疑许久,他才吞吞吐吐开口:“......元歌。”

我不语,只是呆呆地望着他。

这还是我五年来,头一次一脸痴汉相地望着别人。倒也说不上多喜欢他,只是有点感觉,感觉他......好像还挺好看的。

伴着延续不断的雨声,雨滴也持续下落着,打在元歌微微泛白的脸上,本来就耐看的脸蛋显得更剔透,又由于他比我稍微矮点,从我这角度看,还有几分小女朋友的感觉。

尽管我从来没谈过恋爱。

其实我刚开始杀了这帮混子的老大时,绝对是有人不服的,只是少数服从多数,加上原本那老大比现在的我更加嚣张跋扈,那些人才在这四年来一直默不作声,但我明白,迟早会有人“揭竿而起”。毕竟杀个人就能当老大,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我这些年一直独自习武,自学成才,如今,这镇上能和我打平手的,大概只有眼前这不喜言笑的小矮子了。

“老大!还打不打了?你俩结婚呢?还握手?”

“神仙打架啊我操!老大继续!干趴他!”

“懿哥!加油啊!”

倏然,我才意识到自己还握着人家手没放,只得撒了手,略显尴尬地“哈哈”一笑,挠了挠后脑,笑道:“那个,我们那儿坐坐?”

元歌回眸,对上了我的眼睛。

“好啊。”

我刚刚,好像有点心动了?

怎么可能啊,没有吧。

 

 

6.我养你啊

 

“所以说你真是离家出走的?”

我慵懒地躺在草垛上,身上湿漉漉的衣服早已换洗干净,微微撇头,望向元歌。

他濡湿的头发披散在干草上,眸子清亮,似乎能发光。

还是好看。

“嗯,十几岁就走了,到后悔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忘了回去的路。”元歌叹了口气,“然后自己就日日漂泊,走到哪儿算哪儿,靠卖娃娃挣点钱养活自己。”

“卖娃娃?”我疑惑,“怎么,你自己做啊?”

“不然?我买了娃娃再高价卖出去?抱歉,我没那资本,都是自己低价收购材料自己做。”

“改天你也给我做个呗。”

“先给钱。”

“多少?”

“五百。”

“抢钱啊你?”

“嗯。”

“以后别做这生意了,肯定没什么人。”我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自言自语道。

“不做就得挨饿。”

我闻言,转头望去,勾了勾嘴角。

“那我养你啊。”

许久,见元歌没有回应,我不由得尴尬地笑了出来,想结束这自己引发的话题,便慢吞吞地说道:“那个,我是......”

“好啊,衣食住行全要包,敢吗?”

我愣了。

 

 

7.不认我这个小弟了?

 

我们混子一帮人住的地方不大,估摸着就一间三十平左右的破房子,顶多加上房子后边的一小院,我基本是住在房里,那些跟着我混的小弟,便天天住在院子里,要不是这破房子的房顶和四面的墙壁撑着一块挺大的半透明塑料板,那估计是住不了人的。

不得不说,这房子是真的破。

房子外边爬满了爬山虎,几乎密不透风地将整个房子笼罩起来,完全看不出来有没有涂油漆。而房子里边,也真可谓是“家徒四壁”。除去一张破床、一扇连着院子的圆形拱门、一张自制的木桌和四块从外边搬来的大石头充当的凳子外,好像就只有四面油漆都没刷的光秃秃的墙壁和脚下的水泥地面了,连窗户也没有,哦不对,床边还有一个双孔插座,尽管基本没用。由此观之,大概外面的墙壁也是简陋到让人无话可说。这房子里唯一能看得进眼的床都是用从外面捡来的破木板子,和二手店里低价淘来的一点破棉絮胡乱组装成的,不仅乱,还小得要命。木桌就更不用说了,歪歪斜斜完全不像样子,着实有些让人看不进眼。

至于院子呢,自然也是破破烂烂没的说。据那些年龄大一点的混子说,这院子原本是一处公用的凉亭,上面缠绕着葡萄藤,每年的八九月,都能结出又大又饱满的葡萄,一颗一颗紧挨着,一串一串吊挂着,好不诱人。赶路的行人走累了能歇个脚,过路的旅人口渴了、眼馋了能顺手摘串葡萄吃。

不过这是二十几年前才能看到的场景了。那时,我都没出生。

因那些老一辈的混子强行将公用凉亭据为己有,用半透明的塑料板挡住了雨水,又从来不给葡萄藤浇水,日复一日,终究是枯死了,原本生机勃勃的景象再也看不到了。

据说那唯一看得进眼的圆形拱门还是从镇上一个富人的后院里抢过来的。如今这地方,顶多也就那凉亭能给混子们作为寝地,遮遮风避避雨罢了。

“喂,小矮子。”我进了屋,没关门,自己往石凳上一坐,单手撑着脑袋,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你确定要跟了我?”

倚着门槛望天的元歌听了,没回头,也没说话,只是浅浅地点了个头,若不是我看的专注,指不准还真会以为是他不理我。

我舔了舔下唇,内心窃喜却又装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说道:“那行吧,你睡床,我去后院。”

“我去后院也行。”元歌看向我。

我见他望过来,急忙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说道:“不行,那些兄弟们好像不太喜欢你,万一他们把你怎么怎么样,以后你家人找上门来,我怎么交代?”

“要是会找过来,我早就不会出现在这镇上了。”元歌看我不自然的样子,便索性继续抬头望天,“况且,你认为他们打得过我?”

两个你可以打,一群十几个你打得了?

我迟疑了一会,终是没说出口。

“还是不行,对客人哪里能这样?”

“我?客人?怎么,懿哥哥,不认我这个小弟了?”

一声“懿哥哥”把我叫得一愣,毕竟从没人用这称呼叫过我。那些比我大个把岁的小弟,不是叫我“老大”,就是叫我“大哥”,比我小的,最多多一种“懿哥”的称呼,却从未敢在后面多加一个“哥”字,不仅显得有些油腻,还倒像是一些娘们儿的常用语。

但在元歌口中,硬是变了味儿。他音色有些软糯糯的,偏中性,乍一听也听不出是男是女,搭配上“哥哥”两个字,有种让人要狠狠把他宠一顿的冲动。

须臾,我猛然想起先前掐架时开玩笑说的那句话,不由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这人怎么什么都当真啊......

 

 

8.怕黑

 

最后还是我硬把房间塞给他了。

当晚我准备去后院的时候,元歌大概还是有些过意不去,在我关门前拉住我,低头轻声道:“那个,还是你睡......”

我才听到一半,便即刻打断了他的话:“怎么可能?我不放心。”

“不放心我干嘛?我们才见过一面。”

我顿时被他堵得无话可说,却又觉得让他和我小弟们一起睡,不知为何有些不是滋味,便干脆想到哪儿说到哪儿:“他们对你初印象都不好,而且人多势众,你再怎么厉害也是势单力薄,被他们打伤打残了我以后怎么办?”

元歌抬头,蹙眉道:“关你以后什么事?”

我闻言,略微想了一阵,想逗一逗他,见夜已渐深,又想早点结束这个话题,便笑道:“以后我还要娶老婆啊,怎么能让自家媳妇儿受欺负?”

元歌听了我这没脸没皮的骚话,先是微微一怔,没过几秒便又垂下了头,又由于月色曈昽,看不清他脸上是什么表情。

许久,见他依旧没反应,我便往后退了一步,准备出门,不想他却又抓住了我的右手腕。

“我......我怕黑。”

 

 

9.跟他一辈子那种

 

我听后,不自觉笑了出来,虽说下一秒便立马敛了笑容,却还是被元歌察觉,他便扬起了头看我,一副“你要是说出去我就在了你”的表情。

所以说跟我争了这么久后院,就是因为这个?

我反客为主,拉了他的左手腕,门也没关便牵着他向西街走去,反正也没谁会闲的没事干来偷我房里的东西。

西街算是我们镇最繁华的地儿,此时雨又已停,人便越发多起来,用“水泄不通”来形容,简直一点也不夸张。吆喝声、谈话声不绝于耳,还时不时有小孩子的哭闹、叫嚷,同南门巷一如既往的平静氛围截然不同,南门巷是镇民居所,西街便是一条从早开到晚的闹市,大雨大雪这类让人们足不出户的鬼天气除外。当然,西街混子们来打劫砸街的时候更不用说。

“拉好我手,别走散了,这儿的混子帮老大和我是死对头,也不知道现在有没有睡,小心点。”我牵着元歌的手,匆匆穿过如潮的人群。

“去哪儿?”元歌声音本就不大,加上闹市的纷纷扰扰,不仔细听还真听不见。

“灯具店,前面不远处有一家。你不是怕黑吗?难不成要我陪你睡?况且那张小床挤不下。”

不出我所料,他果真没有接话,还是沉默。

也不知为何,我发现自从碰上元歌,自己说骚话这本事倒是无师自通了,一套一套的。

我们花了不少时间,终于挤了过去。

灯具店不是很大,没有多少人,零零散散也就两个,大概是睡觉前自家灯泡坏了赶来买的,因此都穿着拖鞋,其中一个人更甚,睡衣都不换便匆匆赶过来,想必这人家定是离灯具店只有几步之遥。

此时店里灯光偏暗,大抵是常年不更换天花板上的白炽灯导致的。店主也慵懒地趴在结账的桌子上,貌似是睡着了,只留一个十六岁出头的小店员在那里忙前忙后,一边要给两个客人同时介绍价格较高盈利较多的款式,还要时不时看看外边有没有新的客人进来,又由于天气有些燥热,额间微微渗出了几滴汗珠。

我拉着元歌进店后,没管那在挑灯的两位客人,也没管那在介绍款式的打工仔,直奔着店主走了过去。

期间那打工仔好像一脸惊恐的看了我一眼,随后便立即转头望向那在桌上呼呼大睡的店主,大抵是想把他叫醒,却脸憋得通红,硬是没敢叫出声。

“啪”的一声巨响,我将两掌重重地拍在了店主睡觉的收银台上。

那店主猛然被惊醒,鲤鱼打挺般突然抬起了头,随后便满脸尴尬地望着我。

“那个,老大啊,我不是故意要偷懒,您让我拿的......”

“闭嘴,没看见有客人?”

说完,我还特意瞪了一眼那两个被我拍桌子的声音吸引后,迷一般盯着我的顾客,他们见来者不善,便即刻收回目光,若无其事地让打工仔继续给自己介绍款式。

这镇里人就这样,欺软怕硬。

我就这样盯着他们,直到他们挑完灯,在打工仔那儿付了钱后匆匆跑出门,我才回头居高临下地重新望向坐在板凳上大气也不敢出的店主。

其实那店主也算挺年轻,多好看倒是说不上,也就一张让人过目便忘的脸。

他尴尬一笑,吞吞吐吐道:“那个,老大,我就是......就是有点困,没在偷......”

“把你们这儿最好的小夜灯拿过来,双孔的。”我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

店主听了,微微有些不解,又大抵是才注意到我身后跟着个一言不发的元歌,蹙了眉,指着他问道:“那个,老大,新收的小弟?”

没等我发话,元歌倒是先不轻不重地“嗯”了一声,脱口道:“跟他一辈子那种。”

说完,四下里便是一片死寂。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就算是傻子,大概也能品出几分不一样的味道。

让人心肌梗塞的感觉。

之后我就当做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拿了小夜灯,没付钱便顶着两颊的红晕,拉着元歌悻悻跑回南门巷,道过晚安后掩了门,假装很淡定地跑回了后院。

 

 

10. 我这条命都是他的

 

一夜无梦。

次日清晨,太阳光透过半透明的塑料板照进了后院,隐隐约约能看清这破烂后院的全貌,我刚醒来没多久,还正准备翻个身继续睡一觉,却蓦地被一声喊叫给吵醒。

“懿哥!”

我闻言,蹙了眉,眯了眼,满脸不耐烦地循声望去,开口的是昨天那个净给我出馊主意的小青年,比我略小几岁,还是那副像个女人似的孱弱模样,声音自然也高不到哪里去,要不是现在兄弟们都睡得跟个死猪一样,我大概还听不到他的喊叫。

昨晚大概是他守的夜。

我叫不出他的名字,因为我不知道他叫什么。

当然,也包括那些跟了我五年左右的小弟,一个都不知道。

“什么事?”我侧身缓缓坐了起来,右手揉了揉双眼,嗓音有些沙哑。

“外面有个女人在闹事,让我叫您出来。”他弯腰弓背,像做了亏心事一般,不敢直视我的脸。

“啧,”我双手扒着水泥柱,徐徐站了起来,轻笑了一声,“哈,这么多年都没人敢来我们这儿闹事,这次是来了个寻死的?还是一个人?女人?”

一大串问号从我心头掠过,略微的迟疑后,我对那小青年说道:“让他们先歇着,跟我去看看。”

随后,便从几米远的圆形拱门中到了房里,只见那总是“咯吱”作响、一天到晚活跃个不停的自制木门已经被踢坏,死气沉沉地斜躺在地上,门栏上倚着一位中年妇女,蓬头垢面,似乎未经打理,身着纯白长袖T恤,双手抱胸,皱眉盯着背靠墙的元歌,满脸嫌弃刻薄。元歌则一脸无所谓地玩弄着手中的娃娃,也不知是从哪儿掏出来的。

我微微一怔。

见我来了,那女人便望向我,眼神有些浑浊,只是笑了笑。

“你来干嘛?要钱没有,要命也没有。”

说完,我毫不客气地坐在了拿石头充的凳子上,微微向后倾倒,靠在了木桌的桌沿,有些硌人。

那女人看着我,冷笑出声:“你倒是心大。”

“不及你的万分之一。”

“撞死你爸的就是那群混子,忘了?”

“忘了。”我依旧盯着她,声音清冷,“倒是你,一走五年,不管不顾,有资格质问我?”

“对,就你这样的,也只配在这镇子的烂泥坑里混个狗都看不起的老大当当,估计以后还没人敢嫁你。”

纵使是不明真理的旁观者,也大抵能理出个七七八八。面对这剑拔弩张的氛围,那小青年也算是识趣,急忙打着买早餐的名号出了门,我没阻拦。

元歌抬眸,看了看我和那女人,抿了抿双唇:“我跟他一起吧。”话罢便绕过那女人准备离开。

我看着他走出去的身影,心里有些五味杂陈。

“你来干嘛?”我盯着她,再次将先前的问句重复了一遍。

她勾了勾嘴角,旋即道:“看看你有没有死。”

未等我出言反驳,她转而换了另一个话题:“那拿娃娃的小子,我五年前在市政府见过,和一个副局长的儿子靠得挺近。”

“所以?”我波澜不惊,眼中好似有一滩深不见底的湖水。

“小心点他吧,可能是专门派过来对付你们这帮人的,这镇子不太平,大部分原因是你们这些社会败类处处闹事。”

许久的沉默后,我率先打破了这死寂,却并未接她先前的话,转而道:“你说你五年前见过元歌?”

她微微一愣,大抵第一秒还没明白我所指代的人是谁,倏然又回想起自己先前说过的话,微不可见的点了点头。

“那很巧,”我轻声笑道,“我五年前也见过。”

“你逃债离开一个月后,市政府派人来这儿调查民情,虽然说不过三天便无功而返,可在这期间的最后一天里,我却和一个特嘴欠的男孩吵了起来,记得好像是他先一脸嫌弃地看着我吃别人剩下的烧饼,我就骂了他几句,之后他就自报家门说自己是某某副局长的儿子,叫什么诸葛亮,我们就吵起来了。他身边还跟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儿,手里拿着个木头娃娃还当个宝一样攥紧了不放,在那儿劝架,都要哭出来了。最后还是来了个大人把那诸葛亮拖了回去。临走前,那劝架的男孩儿还给了我一大袋压缩饼干,从西街那家特别坑钱的超市买来的。那年冬天外面没什么人,也多亏了那袋饼干,我才没饿死。”

语毕,我见她依旧愣在那里一言不发,随即嗤笑一声,接着道:“所以我从那时起就发了誓,以后要是见了他,必定涌泉相报。五年了,我知道我变化挺大的,他不记得我也没事,我记得他就好。”

“他若是来扫黑除恶,那我坐十年八年的牢也心甘情愿。”

“我连这条命都是他的。”

 

 

11.不是很好,但是我喜欢

 

我母亲走了,尽管我从来都没叫过她一次母亲。

她临走前还托了那看门的小青年,给我带了两句话——“对不起”、“好自为之”。我不知道她是在哪儿找到他、并让他带话的,或许是五年前她常带我去的那家早点铺。

有些话,大概自己一辈子也说不出口。

今天买来早餐没多久,就又淅淅沥沥下起了雨,本就没多少人经过的南门巷更显清冷,连半个人影也没有。我望着愈下愈大的雨,估摸着今天又得没午饭吃了。

我躺在门前干燥的草垛上,凝神望天,除却在我旁边躺着的元歌外,其余人都懒懒散散地躺在院子里,睡觉的睡觉、聊天的聊天、搓牌的搓牌。雨珠打在透明塑料板上的“啪嗒”声尤为响亮,且延续不断。

我虽睁着眼一动不动,思绪却不知飘到了世界的哪个角落,思索着万一元歌真是受命来扫黑除恶,那跟我的那帮小弟们是不是也要跟着受罪。

“有心事?”

元歌的声音将我的思绪从世界尽头拉了回来,我微微瞥头,发现他仍旧拿着那木头娃娃,在手上捣弄着。

“发呆而已。”我漫不经心地答道,“这娃娃你一直带着?”

元歌听了,将视线从娃娃上移开,转头看向我,和我的目光对了个正着,眯眼笑道:“对啊,我亲手做的第一个娃娃我给它起了名,叫淑芬。不是很好,但是我喜欢。”

我笑了笑,缓缓道:“很好看。”

“我东宛有个兄弟,前几天碰见了小时候救过他的恩人,但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他了,但又不敢说,怎么办?”我问道。

元歌低头思索了一阵,轻咬了下唇,似乎真的有在认真思考。

“直接抬个轿子强娶回家得了。”元歌回道,“你们混子不都好这样吗?”

我不语。

元歌见我不说话,急急换了个话题:“听说你以前当街打过一个女的?”

“嗯。”我没有否认,一五一十全说了出来,“她先打的路边一个小乞丐,原因记不大清了,好像是那小乞丐扯了下她的裙摆,然后她就用高跟鞋的鞋尖踢了他两脚,我看见后,给了她几嘴巴子,她反打我,我就把她打进医院了。”

说到底,还是那小乞丐和我以前太像了。

“兄弟们都说我是最不像混子的混子,要不是有实力,早就被踢下来一百回了,哪里还能当老大?”我自嘲地笑了笑,随即转头看向元歌,“你觉得呢?”

只见元歌略微顿了顿,几秒后,将先前形容淑芬的话又对我说了一遍:“不是很好,但是我喜欢。”

我闻言,愣在那里一动不动。

完了。

 

 

12.别淋雨了

 

最近几天雨一直下,身上又没了零钱,我只得派人冒雨去离我们住处最近的包子铺抢了十几个包子,这才得以充饥。

听那些被派去抢包子的小弟们说,他们途中还碰上了西街那群混子,好像在找什么东西,见他们急急忙忙从他们旁边跑了过去,还顺带骂了我一句缩头乌龟,说什么连家门都不敢出,然后两帮人就吵了起来,最后还是被他们老大喝止,那帮人才满脸不甘地悻悻离开。

我听完他们慷慨激昂的叙述后,只是不以为然的嗤笑了一声,随后瞥了一眼身旁仍旧在倒弄娃娃的元歌,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须臾,不知为何,更加笃定了他来这镇子的目的不会是像随便玩玩、混口饭吃那么简单。

我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而后释然地笑了笑:“我出去一下,不用跟来。”

话罢,便起身准备往雨雾里走去,却发觉一人拉住了我的手腕,猛然回头,映入眼帘的是元歌清亮的双眸。

我刚准备问他是不是想跟来,被他出言打断:“等我一下。”

说完他就转身回了屋里,没几秒便又捧着一把折叠伞走了出来,递给我,说道:“以后别淋雨了,不好。我前些天买早餐时顺带买的,拿着吧。”

我听了,无奈地笑道:“不是我说你啊,你管这么多干嘛?不知道的都要以为你是我媳妇了。伞你拿着吧,我不用的。”

“会感冒。”

“我体质没那么......”

“懿哥哥。”

我终于妥协,笑了笑,接过伞撑开,走了出去。

雨滴不断拍打在伞面上,又沿着一条条平滑的曲线款款滑下,落在地面上,溅起一簇簇水花,怪好看的。

走了一段,我回眸望向远处,元歌还在看着我。

微侧目光,对上那已坏多年的摄像头,我不禁笑了出来。

以后大概也淋不了几次雨了。

想着,我重新望向前,加快步伐走向了西街。

 

 

13. 聊聊吗?

 

一晃就是一个星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万里无云,连下了几天雨,这下总算是放晴了。

“诶,老大,您听说没?西街那群拽得要命的混子被抓去公安局了,也不知道谁这么大能耐。”

我闻言,下意识看向别处,正欲开口,却见一旁的元歌提出了疑问:“这镇子有公安局吗?”

“有啊,建了十几年了。”那刚刚说话的小青年抢先答道,“就是地方有点偏,在东宛那儿,基本是些种田人家呆的地方。而且咱镇里报案的人也少,丢了东西、被人打了之类的基本不会去举报,毕竟这些都罪不至死,关几个月、几年就放出来了,大家就怕被报复,都不去那局子举报人。”

“南门巷以前撞死过人。”我开口接道,“本来肇事者想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草草掩盖过去,而且见受害人家属也没说什么,便放了心,却不想几天后被一个过路人举报,进了局子,关了好几年,放出来后,就把那举报人一家全杀了。”

这大概是这镇里人宁愿把委屈憋在心里,也不愿报案的原因,毕竟有这样的“极品”。

“然后呢?”元歌问道。

“那家人死后,肇事者听说举报人是以南门巷仅有的一个监控中拍到的画面作为证据,就把那监控弄坏了,之后又到镇中心,把他杀人那段给删了。这监控到现在还没人来修,一直坏着。”

我话说完,一一瞟过那些小弟们大气都不敢出的样子,人人脸上透着一丝凝重,随即满脸无所谓地释然一笑:“没事儿,多久前的事了。”

要说元歌刚开始还懵懵懂懂不知他们为何这表情,现在大概就是恍然大悟,或许是回想起了前些日子我同我母亲的对话,瞳孔微缩,缓缓吐出了三个字:“对不起。”

我闻言,忍俊不禁,说道:“道什么歉啊?当了我小弟就是我的人了,有什么不能说的?”

沉默几秒后,还是我率先开了口:“行了,你们各做各的吧,我歇会儿。”

语毕,便坐回了门口的草垛上,后背倚在贴着墙的干草上,闭了眼。

大伙们见我都这样说了,也纷纷散开,最终只剩元歌一人。

他站在我身前,挡了光,颇有些居高临下的气势。

“聊聊吗?懿哥哥。”

我没睁眼,只是扯着嘴角道了句“好”。

 

 

14.最美的风景

 

“你有喜欢的人吗?”

没等元歌发话,我便抢先问道。

身旁的元歌大抵是被我问得一怔,没有开口,只是一动不动地愣在那里。

我没有说话, 静静地等他的回答。

要是有,就投案自首;要是没有,就一五一十全说出来表明了心意再投案自首。

反正两者结果都是一样,只是后者把自己的小心思都倒出来了而已。

“......大概,有吧。”

那就前者好了。

元歌见我沉默不语,急急换了个话题道:“西街那群人,你送他们进去的?”

“嗯。”我看向他,努力挤出一丝微笑,“你怎么知道?”

元歌抿了抿双唇:“既然一般人不敢去这镇上的公安局报案,那举报人肯定不怕这所谓的西街老大,而且你前些天又莫名其妙出去了一趟,太巧。”

“那天是去拿这个。”我说着,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纯黑色的U盘,朝元歌扔了过去,“半年前一个晚上,大概是凌晨两点,西街那伙人在夜市不远处一条僻静的小胡同里打劫一个初中生,那初中生当时吓得够呛,看见人就喊救命 ,那伙人急了,抄起路边一个空酒瓶就往他头上砸,没控制好力度,人死了。”

“然后这段被监控拍了下来。那伙人也是一个月前才偶然看见那儿有个摄像头,怕初中生的家长发现自己的孩子莫名失踪,报案后查到是他们杀了人,就去镇中心调了那时间的监控,把他们杀人那段都转到了这个U盘上,本来其实毁了它,就可以完美无缺地隐藏起自己所做的那件见不得人的事,他却还要当做一种资本来跟我们炫耀,最后进了局子,怪谁?”

我轻声笑了:“那灯具店老板是我几年前就安在西街的一个下手,他帮我拿的U盘。”

说完,我便敛了目光,继而抬头望向那无边无际的浩瀚长空,眸中不经意间透出几分哀愁。

为何哀愁?只因心上有人,却事与愿违。

元歌大抵是仍有不解,因而将目光落在了我的身上,问道:“为什么要......”

“你看,”我出言打断了他的询问,游离的目光最终汇聚在西边斑斓的晚霞上,“太阳下山了。”

今天的落日似乎格外好看。

元歌见自己的话被我截了,也并未嗔怪,更没有当我什么也没说一般继续问话,而是循着我的视线,朝天边望了过去。夕阳的余晖一丝不落地全收容进元歌的眸中,顷刻,光芒万丈。

这大概是我有生以来,见过最美的风景。

“再陪你老大逛次夜市吗?”我笑了。

此时此刻,似梦里花落。

 

 

15.你把他当什么?

 

西街的夜市一如既往地喧闹,如若那群混子还在时算是热闹,那如今,定能算得上水泄不通、座无隙地。

我同两周前去买小夜灯时一样,牵着元歌左手的手腕,生怕他会走丢的样子。元歌见状,也不多说什么,只是任凭我牵着,他则右手拿了一根固定着棉花糖的细竹棒,边走边吃。棉花糖是纯白的,和他的发色挺般配,而上面咬掉的几口,又给人一种美中不足的感觉。

路过一家茶楼,元歌在门旁的一个地边摊前凝了神,我顺着他眼光看去,是一个捏糖人的街边小摊,上面打着“十元一个”四个大字。

我们镇里每天晚上都如庙会一般,这兴许是我们这儿唯一吸引人的地方。

那捏糖人的老爷爷抬头看着我们。

“怎么,想吃啊?”我微微侧头,看向元歌,嘴角挂着笑意。

“没,就是小时候挺喜欢的。”

“那吃吗?”我从口袋里抓出十几个硬币,握在手中在他面前晃来晃去,傻子一样笑着。

“不......”

“哎呀没事,客气什么?去去去,茶楼里等着,我来买。”

说着,我把他往茶楼门口推了推,元歌无奈,只得无奈地笑了笑,走进茶楼。

那老爷爷抬头看了我一眼,又低了下去。

我数了数手中的硬币,拿了十个砸在他桌旁,笑了笑:“刚才那个人,越像越好。”

老爷爷大抵是听懂了我的话,仍旧没抬头,略有些为难地皱着眉,讪讪收了钱,干燥龟裂的双唇间艰难地吐出了两个字:“太难......”

“意思就是捏不出来?”我问道。

“我尽量......”

我听了他的回答,满意地点了点头:“那我等会儿来拿。”

话罢,我便转身走进茶楼。

这茶楼算着也有六十多年的历史了,整个房子有种古朴风。大门左侧有一扇镂空的桃木屏风,后面是两张茶桌,闲来无事的碌碌过客会停在这儿歇歇脚看看戏,茶楼正中央是一座高台,说唱的正站在上面眉飞色舞,声音洪亮,以至于一楼和二楼的茶客都能听的一清二楚。

我正准备在这儿站个两分钟便出去拿糖人,不经意的一个抬头,目光却撞见了在二楼最靠楼梯那位置坐着的元歌,留给我了一张侧脸,左手拿着棉花糖,右手摆弄着那个叫什么“淑芬”的木头娃娃,不知怎的,神情似乎有些低落,嘀嘀咕咕好像在自言自语些什么,倒也不像是在看戏的样子。

我见状,匆匆跑了过去,想出其不意地吓他一吓。

刚爬上楼梯,正准备绕过左侧的那扇纸木合制的屏风,却不经意间听到了他说什么“阿亮”,我蹙了眉,心道:二楼的栏杆不高,应该很容易看得清上面的情况,可先前明明没看见有其他人在这桌上坐着,难不成是他在念叨自己口中的那个“喜欢的人”?

我想着,越发好奇能比得上我的到底是何方神圣,便背倚了屏风,想听清楚。

“你最近怎么都不回我一声?我还以为装在娃娃里的通讯器坏了。”

发话是一个陌生、又隐隐感觉声音有些熟悉的少年,大概同我差不多的岁数。听到这是男声,我心中那块悬着的石头似乎放了下来,我不禁轻叹了一口气。

“没坏......”元歌小声回答。

“派你去半个月了,不是让你看着南门巷那帮人,有罪行立马记录并汇报吗?怎么把西街那帮人先弄进局子里了?”

“不是......”

“也好,反正这镇上基本也就那两帮人势力大一点,早晚两帮人都是要办的。那我先挂了,市局等你消息。”

“阿亮......”

“嗯?”

“南门巷那些人不坏。”

元歌见对方没有回答,尽量压低了声音,用最平和的语气说话。尽管音量很低,我却离他仅有一屏之隔,依旧听得一清二楚。

“前些天,我和他们手下一个人出去买早饭,也问了他很多话。他说,他们老大是个烂好人,刀子嘴豆腐心,每次都让他们小弟把人打死,打到最后却是第一个出面阻止,他以前还见义勇为地替路边一个小乞丐出了头。他们那些人,现在最多也就是打劫点钱来用。因为都没家人、有过污点,镇子里没人要他们来打工,只能这样......”

“你应该清楚,就算我同意放了他们,市局那些老警察和干部也不会同意。”

“他真的不坏。”

“南门巷那帮人的老大到底给你下了什么药?”

“他叫司马懿。”

“......和我有什么关系?”

“五年前,镇上那个跟你吵了一架的乞丐就是他,还记得吗?”

我闻言,微微一怔——早就......知道了吗?

既然这样,那另外一头的“阿亮”,大概就是五年前那个傻到自报家门的“诸葛亮”了。

“那天阿亮的确是你不对在先。”

“......你怎么认出来的?”

“第一眼。”

有时候直觉,或许真的很准。

那头,诸葛亮顿了好久,才缓缓开口。

“五年前的事和现在有关系吗?你是要保他?怎么保他?尽管你是我们市局副队,但职权不可能到想保谁就保谁的地步。想清楚,你们才相处半个月,现在看到的一切都可能是他装出来给你看的。这么偏袒他,你把他当什么?至亲?拜把子兄弟?”

元歌停住了,并未发话,大抵是信息量有些大,略微捋了捋思路后,他一句话一句话、丝毫没有开玩笑地给出了回答。

“五年前的事和现在没有瓜葛,我只是告诉师兄你一声,他现在活得好好的。”

“我不会保他,会依法处理。”

“但他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是真的,西街那群混子是他举报上去的,为民除害,理应赞扬。我会劝他自首。”

“我清楚,我才认识他半个月,但我能感觉到,他是真心对我好。”

“我把他,当......”

这句话间停顿了许久,元歌却迟迟没有说出口,正当我准备当做什么也没听见,若无其事下楼拿做好的糖人时,轻飘飘的三个字毫无征兆地、悄无声息地钻进我耳中,虽细如蚊蝇,却依稀可辨。

“心上人。”

 

 

16.我喜欢你

 

“在这儿啊,我发现那老头儿糖人捏的真的不怎么样。”那拿着刚做好的糖人,装作若无其事地细细端详着,走向元歌对面那个位置,两眼含笑,却不太真切。另一只手抽出了桌底的木椅,坐了下来,随后便目光游离,不知该看向哪里,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在这无比尴尬的气氛中,款款将糖人送到元歌面前,低头不语。

元歌兴许是察觉到了我的不自在,眼中的不解却转瞬即逝,而后表现出一副自然发模样,笑着接了糖人,道了声谢。

我对面的元歌一手握着棉花糖,一手拿着糖人,颇有些十岁小孩儿的风范。

“这糖人挺可爱的。”元歌看了看手中的糖人,笑道,“像小孩子。”

我迟疑了半秒,不知所措地咽了口唾沫,抿了抿双唇,开口道:“我让那老头儿捏的你。”

“......”

这可真的一点也不像。

且不说那糖人的眼睛大如铜铃,就先看那发型,也差个十万八千里。元歌是微卷的齐肩发,那糖人则是直接成了锅盖头!

“不喜欢就扔了吧。”我自己都有些看不下去,撇过脸,神色有些不自然。

“喜欢啊。”

我抬眸,看着元歌。

挂在屋顶的烛灯发出曈昽的光亮,透过薄如蝉翼的窗纸,洋洋洒洒地飘落在茶馆的每一个角落,好似天仙洒落的金粉,沾在了元歌的头顶上,衬得格外好看。

尽管楼下喧闹依旧、楼上纷扰仍存,却仿佛只听得见自己的心跳,格外清晰。

“我问你个事,要如实回答。”元歌说着,将手上最后一口棉花糖咬进嘴里,话语有些含糊不清。

我即刻反应过来,正色道:“嗯,你问。”

“你在东宛有没有什么兄弟?”

“......没有。”

我愣了几秒,本以为他会问我愿不愿意投案自首之类,却没料到会问这么句八竿子打不着边的话,略有些不解。没多久,又猛然回想起上次一时兴起问元歌的话,心中一颤。追悔莫及的同时,又推想着元歌下一句可能会问的话,心中好似有一万只蚂蚁在爬。

元歌目不转睛地盯着我:“那......”

“我喜欢你。”我抢他一步发话,语气急促,却不失真情,“是把你当做心上人的那种喜欢。”

我神情专注,没有半分开玩笑的意味,脸有些发热,心脏则“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仿佛下一秒就会心力交瘁而死。

还是有点怕,怕那句“心上人”只是为消遣说的玩笑话。

十几秒的等待可以说是挺漫长的。

须臾,元歌像是忍不住一般,“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什么时候有这心思的?”

我轻咬下唇,回答道:“你第一次叫我‘懿哥哥’开始。”

元歌似乎是没料到我这么早就对他心思不纯,先是迟疑了片刻,而后又释然一笑。

“你喜欢的话......”

元歌笑了一声。

“懿哥哥。”

“懿哥哥。”

“懿哥哥。”

“懿哥哥......”

我脑袋“嗡”地一声炸了。

尽管一直有个声音提醒我要保持理智,身体却还是不受控制地站了起来,重心向前倾倒,左手撑着木桌,右手则攀上了元歌的后脑,不自觉地将他的脑袋往自己这儿按了过来再一前倾,两唇便紧贴在一起。我闭了眼,不去看元歌此刻的表情只感觉他似乎下意识地向后倾倒,挣扎了片刻,正欲说些什么,未吐出的话却被我一字不落地堵了回去,随后便再无动作,任凭我乱来。

我轻轻舔舐着他的双唇,抵上牙关,撬开贝齿,每一动作都极尽的缠绵,又温柔至极,生怕弄疼了眼前的心上人。空气中氤氲着甜甜的味道,温热的吐息喷洒在脸颊上,略过耳畔,仿佛盖过了一切喧嚣。

我知道,此刻,周遭定有许多人满脸震惊,或是觉得不合时宜,或是觉得不忍直视,或是觉得恶心透顶。

但我好开心。

他是我的了,我一个人的。

 

 

17.等我抬个轿子把你强娶回家

 

大概是凌晨。

我同元歌并肩走回了南门巷,和去时一样,只是多了个十指相扣的动作。

进了门,我让元歌先站在门边,自己则借着如水的月光,在床上翻来翻去,掀开床垫,在里面摸索出了一张老照片,差不多是八九年前拍的,有些褪色,却依稀能分辨出,上面是个长得还算不错的女人。

我拿起床头的小夜灯,插上插头。顷刻,房屋的这一角便亮了起来,有些暖。

关了门,我拍了拍身旁,示意元歌坐下来,并将照片递给了他。

元歌拿在手上,大略地端详了片刻,缓缓开口:“你母亲?”

“嗯,”我点了点头,“唯一一张照片了。她不爱拍照,这还是我在父亲没离世时偷偷拍的。”

“那你......为什么给我看?”元歌不解。

“见家长啊。”我一本正经地回答道,“上次我们还没在一起,不算。”

元歌无奈地笑了笑,大抵是觉得我有些无药可救,却也还是轻声“嗯”了一下,随即不着痕迹地转移话题道:“她和你挺像的。”

“你这是在夸她?”

“......算是吧。”

“我吃醋了。”

“自己亲妈的醋都吃?”

“你只能夸我。”我毫不要脸地说道,顿了片刻,又回到原先的话题,“不过你说的也对,她做什么都下不去狠手,以前她总是扬言说要打死我、饿死我,但每次也都只是嘴上说说。”

我低头漫无目的地看着自己的脚底:“她上次,大概是真来看我有没有死的,但又晚了一天,没赶上清明,否则我死了,指不准还能趁清明给我烧点纸钱。”

“别瞎说。”元歌双手攀上了我的双颊,用力捏了捏,有些疼,“你还在这儿,一直在。”

语毕,元歌放下手,右手又按在了自己的心口上。

“这儿也在。”

我差点又要没忍住。

“我有句话一直没对你说。”元歌将手撑在床沿上,目光转回到在黑暗中发光的小夜灯上。

“嗯?”

“我不是小时候离家出走,到处流浪来这镇子的。我是市公安局的副队,到这儿来的目的是记录你们的罪行,并上报到市局,把你们送进去。”

“我知道。”

元歌有些诧异,转头望着我。

我思索了片刻,还是不准备把自己蹲墙角的事儿抖出来,便随意把锅丢给了我母亲:“我妈说她之前在市局看见你和那个诸葛亮走得很近。”

话语中不免带了几丝醋意。

“都知道了,为什么还......”

“因为喜欢你啊。我喜欢你和你是什么身份有什么关系?”我朝他笑了,“为你做什么我都心甘情愿......包括死。”

良久,元歌轻笑了一声,侧身一把搂住了我,双手环在我背上,挺紧的。

“又瞎说了。”

我愣了几秒,而后反客为主,一手按着元歌的后脑,一手环着他的脖颈,加深了这个拥抱。

我闭眼笑着,柔声道:“等我出来了,抬个轿子把你强娶回家。”

“好啊,我等着。”元歌勾了勾嘴角,“懿哥哥。”



18.尾声


【靠我终于写完了/闭嘴你】


次日清晨,我把兄弟们都早早叫了起来,跟他们说了自首的事儿,本以为会有人犹豫不决,没想到都纷纷同意,大概是都想好好过完余生,不再受别人歧视,结束打劫度日的生活吧。


走前,元歌用不褪色黑笔在我手心上写了他的名字。


进局子后,我将我们罪行一一招供,由于态度诚恳,能减刑,一年多后就能出来。


很巧,我隔壁住的就是西街那群混子的老大,还嘲笑我说你也有今天。


我懒得理他。


很多天后,他问我为什么天天吃牢饭还能这么开心。


我给他看了我的手心,并笑着告诉他——


“因为有人在等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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